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、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。(《圣经╋罗马书14:19》)
报纸专栏作家及牧师乔•可恩(George Crane)讲到一位太太,有一天来到他的办公室,内心充满了对她丈夫的恨意,满腔愤恨地要离婚。她说:“在我和他离婚以前,我要尽可能地伤害他,就像他对我一样!”
乔•可恩牧师就要她先回家,并且装着她真的好爱她的先生。“告诉他他在你生命中是何等重要。”他说,“对他每一件善行都大肆称赞,每天尽可能地表现良善、温柔、大方,竭力讨他的欢欣、享受他,让他以为你真的爱他……然后丢一颗炸弹……这保证会伤害他!”
这女士大声欢呼,“棒极了!”她开始照着所提议的去做……非常积极,装着“好像”很爱他。
两个月之后,她回到乔可恩牧师那里,他问她:“妳现在准备好要离婚了吗?”
“离婚?!”她说,“别开玩笑了!我发现我真的爱他!”
行动真的可以改变感觉。行为可以改变感情。爱的关系,常常不是靠热情的海誓山盟所建立的,而是靠恒常不断的行动。
反省:求神的怜悯,使我俩的婚姻是二重唱(Duet)而不是二对决(Duel)。更求神给我一个愿意走出第一步去爱人的心。
尊重能生真情,谅解方见胸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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